張店區(qū)人民政府
| 標題: | 張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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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3004217223N/2021-5123960 | 文號: | 無文號 |
| 發(fā)文日期: | 2021-01-26 | 發(fā)布機構: | 張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guī)定,由張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編制。統(tǒng)計數據的時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報告電子版可在淄博市張店區(qū)人民政府信息網站查閱或下載。如對報告內容有疑問,請與張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人事科聯系(地址: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qū)新村西路220號市民中心五樓;郵編:255000;電話:0533-2168550)。
一、總體情況
(一)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落實情況
1.加強權力配置信息公開。更新、完善、公開我單位工作職責、機構設置、主要領導信息、權責清單、行政執(zhí)法事項清單、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等。
2.加強權力運行過程信息公開。加快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在區(qū)政府門戶網站做好相關情況公開。
3.加強政務信息管理。建立工作制度、成立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并及時更新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嚴格審核信息發(fā)布內容,規(guī)范信息發(fā)布流程。擬發(fā)布的信息由擬辦單位核稿報局分管領導審核,再提交局組織人事科,符合公開條件的信息,由專人統(tǒng)一發(fā)布。
4.加強政策發(fā)布解讀。堅持“誰起草誰解讀”,及時準確將政策意圖傳遞給參保群眾和企業(yè)。今年至今我局共公開3 篇有關政策的解讀。
5.不斷優(yōu)化政務服務。進一步規(guī)范和完善辦事指南,及時公布審批服務事項、辦事指南、行政審批結果以及行政處罰結果。
?。ǘ┲鲃庸_政府信息情況
1.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2020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20條。
2.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主要類別有:履職依據、機構職能、領導信息、重大決策預公開、會議公開、建議提案、行政權力、財政信息、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政策解讀、人事信息、業(yè)務動態(tài)等。
?。ㄈ┱畔⒁郎暾埞_辦理情況
1.2020年我局受理的申請數量:0件
2.對申請的辦理情況:已答復件數:0件
(四)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結果情況
將政務公開工作列入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和考核,2020年召開了一次政務公開工作專題部署會和一次政務公開工作培訓會。
(五)將人大建議和政協議提案辦理結果及時公開
2020年區(qū)人社局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共12件,人大代表建議6件,政協委員提案6件。包括主辦件4件,共辦件8件(其中牽頭辦理5件)。按照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方案安排,我局不斷改進辦理方式,優(yōu)化辦理流程,已完成交辦、走訪工作,全部辦結。從走訪或電話溝通的情況看,代表委員滿意率為100%。張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的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在辦理完成后在區(qū)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進行公開。
(六)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相關統(tǒng)計數據
2020年我局共發(fā)布統(tǒng)計數據0次,統(tǒng)計分析0次。
(七)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不斷完善信息發(fā)布制度,制定信息公開工作制度,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保密工作的通知》,嚴格審核信息發(fā)布內容,規(guī)范信息發(fā)布流程。擬公開的信息由擬辦單位核稿報業(yè)務分管領導審核,再提交局辦公室匯總逐條審查提出意見,報政務公開分管領導審定,符合公開條件的信息,由專人在網站上發(fā)布。
(八)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和公開情況
積極做好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工作,著重從完善管理機制、豐富網站內容、促進互動交流等方面進一步開展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為更好地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九)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9年的政務公開工作主要存在的問題是格式不統(tǒng)一、事項不規(guī)范。2020年,借著更換政務公開工作平臺的機會,我局嚴格按照政務公開事項和格式要求做了徹底整改。
(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崞鹦姓妥h、行政訴訟的情況
2020年,未發(fā)生因違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guī)定而出現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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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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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 總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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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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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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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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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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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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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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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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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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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24 |
23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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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15 |
1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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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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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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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3 |
1(2020年4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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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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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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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2 |
4429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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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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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 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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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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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企業(yè)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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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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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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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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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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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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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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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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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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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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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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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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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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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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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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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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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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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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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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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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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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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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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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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 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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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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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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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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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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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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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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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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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 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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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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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針對上一年存在的問題進行改進,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部分人員公開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二是公開主動性還需進一步提高。為此,2021年,我們將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以改進:根據政務公開相關規(guī)定,進一步健全完善公開工作機制,明確各單位工作任務、責任人等,提高全局工作人員的公開意識。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張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