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店區(qū)人民政府
| 標題: | 張店區(qū)應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 公開年報 | ||
|---|---|---|---|
| 索引號: | 11370303MB28697899/2022-5221383 | 文號: | 無文號 |
| 發(fā)文日期: | 2022-01-12 | 發(fā)布機構: | 張店區(qū)應急管理局 |
淄博市張店區(qū)應急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編制,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個部分。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tǒng)計時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電子版可在淄博市張店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m.lroj.cn)查閱或下載。如對報告內容有疑問,請與張店區(qū)應急管理局辦公室聯系(地址:張店區(qū)和平路15號,郵編:255000,電話:2270801,郵箱:zdqajjadmin@zb.shandong.cn)?! ?/span>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情況
2021年,淄博市張店區(qū)應急管理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要求,認真貫徹省、市、區(qū)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制度規(guī)定,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要求,進一步拓展主動公開工作廣度和深度,不斷提升應急管理工作政務公開質量。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重要舉措,是張店區(qū)應急管理局全面推進、宣傳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工作。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工作、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一是進一步制定完善了政務公開的各項制度,落實了具體措施,明確工作人員,各科室負責人為政務公開的直接責任人,并開展了系列學習和培訓活動;二是按照《條例》的規(guī)定和統(tǒng)一規(guī)范的格式,修編更新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認真進行了清理、分類。三是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將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機密和個人隱私以外的,通過網站、公開欄、微信公眾號、電視、報紙等形式,主動向社會進行了公開,保證了《條例》順利實施。截至2021年底,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全年無重大信息安全責任事故,電子政務工作成績顯著。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年度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并落實監(jiān)督檢查工作制度,我局切實加強對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員信息公開工作的監(jiān)督,把各科室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納入各科室及其負責人年度績效考評內容。年底,我局將對各科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檢查和考核,從目前情況來看,今年各科室政府信息工作開展得比較好,主動公開的自覺性明顯提高,公開質量也進一步提高,沒有發(fā)生因為信息公開問題被服務對象投訴的現象發(fā)生。對應公開的事項,按照規(guī)定的制度和程序,通過政府網站及時公開,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jiān)督權,充分發(fā)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的服務作用。全面落實信息公開條例,夯實主動公開工作基礎,規(guī)范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切實轉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式,提升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及時更新政務服務事項信息,并完善了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四是建章立制。結合應急管理管理體系,建立程序化、規(guī)范化的管理運行機制,健全和完善規(guī)章制度。尤其對依法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簡化辦事程序,明確審批科室和審批人員應負的責任和義務。結合《條例》的貫徹落實,建立和完善了機關工作管理制度,從工作程序到崗位責任,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較好地規(guī)范了工作程序和依法行政行為,提高了工作效率。并按照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規(guī)定,所有的制度、程序、結果全部通過政府門戶網形式向外公開,自覺接受上級和社會的廣泛監(jiān)督。
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機構建設和人員情況。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調整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健全相關制度,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領導機制。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領導分管、有工作機構負責、有專人辦理,并在全局開展政務公開工作業(yè)務培訓,切實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二是拓寬信息公開方式。按照便利、實用、有效的原則,靈活多樣的進行政務信息公開。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我局主要采用網上公開和局辦公樓設置公示欄等公開形式。網上公開的信息為以電子文檔形式保存的主動公開信息,依托政府網站,將組織機構、法規(guī)文件、計劃總結、業(yè)務信息、辦事指南等政務信息資源進行公開,并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事故情況、法律法規(guī)解讀等方面的具體信息進行公開,讓公眾更好了解應急管理工作。同時印發(fā)宣傳資料,及時把國家新政策、新措施宣傳到千家萬戶,進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另外我局還采用以下輔助性公開方式:通過撰寫上報政務信息進行公開。設立政務信息公開受理電話和淄博市12345政務服務投訴平臺。通過報紙、廣播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宣傳日常政務公開信息。
3.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2021年我單位政務公開專門人員對領導干部和相關科室對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進行了專題培訓,不斷增強相關人員專業(yè)技能,持續(xù)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進行。同時,不斷完善政務信息公開管理機制,除設置一名專門人員外,由專門人員培訓帶動其他人員形成AB角管理,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進行。
(二)發(fā)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情況。圍繞局中心工作,按照便利、實用、有效的原則,靈活多樣的進行政務信息公開,主要采用網上公開和局辦公樓設置公示欄等多種形式進行信息公開。依托政府網站,以電子文檔形式將組織機構、法規(guī)文件、計劃總結、業(yè)務信息、辦事指南等政務信息資源進行公開,并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事故情況、法律法規(guī)解讀等方面的具體信息進行公開,讓公眾更好了解應急管理工作。同時印發(fā)宣傳資料,及時把國家新政策、新措施宣傳到千家萬戶,進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我局還設立政務信息公開受理電話和熱線舉報投訴平臺,以便及時答復公眾詢問,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同時,積極創(chuàng)新公開形式,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局政務網站建設,使其成為展示我區(qū)應急管理工作形象的窗口和政府與企業(yè)聯系溝通的橋梁。建立各種新媒體信息公開平臺,不斷提升公眾參與度。
(三)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為認真貫徹落實《張店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發(fā)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安排專人負責,制定落實措施,抓好工作部署,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任務。一是繼續(xù)加強行政審批項目和行政許可信息公開。繼續(xù)完善服務指南,明確辦理事項所需材料、參考格式、辦理流程,并在山東政務服務網公開,向社會公開承諾“一次辦好”,接受社會監(jiān)督。重點做好行政許可辦理情況的信息公開工作,推進審批過程和結果公開。建立起應急管理舉報投訴服務平臺,搭建起接受應急管理舉報投訴,協(xié)調解決問題的應急管理公共服務平臺。二是積極推進“三公”經費公開制度。認真執(zhí)行“三公”經費年度預算,加強“三公”經費預算執(zhí)行過程的管理,定期檢查“三公”經費執(zhí)行情況,在一定范圍內定期公開單位“三公”經費明細支出,做好相關解釋說明,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jiān)督。三是深入推進安全生產信息公開。重點推進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公開工作,進一步加強調查處理信息公開。及時準確發(fā)布處置的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進展等信息,努力實現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全面公開。及時發(fā)布可能引發(fā)事故災難的自然災害風險信息和重大隱患預警信息,著力提高信息發(fā)布的時效。
(四)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臺建設情況。2021年,我局繼續(xù)深化政務平臺建設,打造規(guī)范化、服務型機關。一是充分利用張店區(qū)人民政府網站平臺,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工作制度,扎實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積極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通過政務信息公開進一步增強了辦事公開透明度,提高了公共管理和服務水平。二是建立張店區(qū)應急管理局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公開欄。為加強機關作風效能建設,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接受群眾監(jiān)督,努力建設法治、服務、效能和廉潔機關。根據工作職能,建立了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公開欄,將區(qū)應急管理局各項職能及辦事程序、辦結期限進行了公示和承諾,并設置了舉報電話和舉報郵箱,在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建立和完善了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等規(guī)章制度,實行規(guī)范、優(yōu)質服務,大力提高機關工作效能。三是我局充分利用張店通訊等信息平臺,及時發(fā)布政策、信息及應急管理工作動態(tài),信息公開促進了全區(qū)應急管理事業(yè)的開展。同時,我局不斷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積極創(chuàng)新信息報送及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將公眾關注度高、公益性強的信息向社會發(fā)布,發(fā)布的各類信息涵蓋了部門職能、政策法規(guī)、辦事指南、服務事項、規(guī)章制度、安全生產、社會監(jiān)督及領導調研等各個方面,2021年全年未發(fā)生影響或可能影響社會穩(wěn)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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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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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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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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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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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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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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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111 |
+10 |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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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256 |
+12 |
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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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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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113 |
+87 |
200 |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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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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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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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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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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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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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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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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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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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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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企業(yè)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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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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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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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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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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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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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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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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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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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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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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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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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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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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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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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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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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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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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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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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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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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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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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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 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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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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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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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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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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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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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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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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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 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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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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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區(qū)應急局在加強政策解讀、夯實基礎等方面不斷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政策解讀的決策公開公眾參與等方面,還需要進一步加強。下一步,區(qū)應急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的要求,進一步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加強指導,補短板、抓落實,做好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指引編制,推動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和應急管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guī)范到位,以公開促落實、促規(guī)范、促服務,切實增強市民的滿意度、獲得感和安全感,更好服務城市生產安全和運行安全。
六、其他需要報告事項
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委員提案辦理及吸收采納情況。2021年共承辦政協(xié)委員會提案1件(淄博市張店區(qū)政協(xié)十二屆五次會議第91號提案),人大代表建議0件,辦理結果為:已列入計劃擬解決1件。